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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聘任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2023-11-24 09:49  

黑龙江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聘任员工

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正确评价黑龙江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相适应的考核制度。督促和激励广大员工按照岗位任务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地完成年度内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奖惩、培训、聘用、辞退、调整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提级等提供依据,结合《黑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及考核组织

第一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个人述职、同事互评与公司测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考核。

第二条  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原则。把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公司成立考核工作组,由公司经营班子组成。公司考核工作组的职责是:

1. 组织、领导、监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2. 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同事互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 审核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结果。

 

第三章  考核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聘任制员工。

第五条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在公司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新员工,不定等次。

第六条  对辞职、解聘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若其新录用单位需要相关材料,公司应予提供

第四章  考核的内容

第七条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考核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纪律、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廉洁奉公、团结合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情况;遵守职业道德,参加学校、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等。

(二)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工作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精神与实践;加强业务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三)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满负荷工作的状况,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岗位创新,工作效率,业绩成果,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

(五)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  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具体标准。

 

第五章  考核等次与标准

第九条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良好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25%。

第十条  考核的基本标准。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良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效果较好。

合格: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较积极,工作效果一般。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效果一般。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一)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给公司名誉造成严重伤害;

(三)不履行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四)一年内,连续事假超过1个月或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

(五)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

(六)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员工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同事互评、公司评测的方法。

第十二条  个人述职。被考核人员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认真撰写一年的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的工作展望,按照考核要求的内容,认真总结归纳,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第十三条  同事互评。公司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统一测评,按照优秀3分,良好1分,合格0分计算被考核者分数,排列名次,并将互评结果上报考核工作组。

第十四条  公司测评。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员工个人述职、平时表现等方面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

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工作组将个人述职报告、同事互评结果、公司测评结果进行综合排名,提出考核结果并报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六条  公示。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最终排名,对本年度获得优秀、良好的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第十七条  异议处理。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议,考核工作小组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存档。考核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七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  为年终考核优秀、良好的员工发放年终奖。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发放年终考核奖5000元。年度考核为良好者,发放年终考核奖3000元。

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记入档案,由公司分管经理对其进行约谈。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的,公司调整该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八章  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入职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按实际到公司工作月数占全年月数的比例发放年终考核奖。

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休产假或哺乳假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三条  因公(工)负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6个月的免予考核,根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等次。

第二十四条  公派学习、培训、进修的工作人员,依据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非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含出国学习、进修)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二十五条 黑龙江黑大科技园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与黑龙江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合并考核,考核奖金由员工归属公司发放。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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