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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2023-06-15 10:03  

黑龙江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学校人事处2021年3月下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通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节假日值班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

4.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部门内部通报;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内部通报。

6. 旷工半天者,部门内部通报;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公司内部通报。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报公司办公会处理。

7.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5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6条规定处理。

8. 员工按规定学校规定享受寒暑假等假期,公司工作需要除外。

9.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全体领导。

10、员工因违纪累计天数作为假期值班替还。学校正式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到10天按照学校人事处规定处理。聘任员工报总经理办公会处理。

11、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丧假等。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三天以上必须持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产假:指员工因生育而请的假别;产假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给予,请假期间工资照发。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按照学校规定给予。

、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提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报备,返回公司时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由部门负责人报办公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如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领导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办公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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